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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工作费用结算审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现决定对本公司“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工作费用结算审计项目(“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招标信息

(一)项目名称:“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工作费用结算审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采购资产管理202101001             

(三)招标内容:对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严格按照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使用。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广东地区合法注册成立,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熟悉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业务。(法院入库的破产管理人优先,熟悉企业破产清算法律法规及其业务流程的事务所优先。)

2.事务所近三年(2018年-2021年)承接过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过企业资产清查和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至少10名(含10名)执业注册会计师;项目负责人需有承做过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和专项审计业务的经验。

3.有健全的有效的管理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行为。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5.非联合体投标。

二、如贵方对本项目感兴趣,请贵方从本公司资产管理部领取相关资料,时间截至2021416173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大厦7楼。

三、如贵方决定参加投标,请贵方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以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的有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4191730分,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大厦7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本项目开标评审会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进行,由本公司确定后通知应邀投标人。

 

邀请单位:广州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

联 系 人:           冯汉江             

联系电话:          835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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